合房监办【2011】2号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企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杜绝麻痹大意的思想,完善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机制,排查出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现将市政府合政[2010]19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附件:市政府合政合政[2010]19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合肥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公室二0一一年一月十九日合政〔2010〕19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0〕89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1.工作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理念,建设安全发展型城市,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提高企业安全技术水平;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切实加强部门监管,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主要任务
以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冶金、有色、建材、消防、机械制造等行业(领域)为重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措施,形成企业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快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提升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安全保障能力;实行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建设企业安全文化;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健全预警和应急联动机制;严格执法检查,强化政府“一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