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扶贫小额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低收入农户高水平第二十一条经办银行不得向小额扶贫贴息贷款户(单位)强加存贷挂钩要求;对经办银行虚报材料,骗取财政贴息资金的,由财政部门追回贴息资金,同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全面小康计划(2024—2024 年)》(浙委发〔2024〕41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金融服务在精准扶贫工作的积极作用,切实加强扶贫小额贷款管理,提高财政贴息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有关小额贷款政策的文件规定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政贴息资金是指在财政扶贫科目列支,用于符合扶贫帮扶条件的小额贷款利息补贴和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注资的总称
第三条 扶贫小额贷款实行协议授权方式,确定经办银行
第二章 预算管理第四条市农业农村局根据扶贫小额贷款实际运行情况,通过对欠发达地区进展和全市低收入农户创业增收融资形势分析,提出当年扶贫小额贷款规模安排,预算贴息资金总量
第五条市财政局对市农业农村局提供的贴息资金总量预算进行审核,并纳入财政扶贫科目预算
第三章 相关规定第六条扶贫小额贷款的对象为:指定区域范围的农户;全市低收入农户;指定区域范围的能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的乐清市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组织及再就业援助基地(来料加工点)
扶贫小额贷款区域范围:仙溪镇,大荆镇(原双峰乡、镇安乡),芙蓉镇(原雁湖乡),淡溪镇(原四都乡、原淡溪镇硐垟片),湖雾镇山上片,乐成街道(原城北乡),白石街道(原白石镇中雁片),智仁乡、岭底乡、龙西乡
第七条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扶贫小额贷款的用途规定:主要用于来料加工、农业生产、创业经营等
申请贷款的企业必须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就业
第八条 市农业农村局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用于全市低收入农户的信贷,鼓舞经办银行加大对低收入农户贷款的力度
经办银行可根据扶持对象的资金实力、贷款用途、信用状况、还款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