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护农保收工作事项通知当前,正值秋收储粮的关键时期,农作物陆续收割,粮食生产、储存、运输、加工日趋繁忙,加强护农保收工作十分重要
为仔细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坚决遏制储粮场所火灾事故的发生,保卫农业生产取得的丰硕成果,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仔细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地必须对做好储粮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有足够的、清醒的认识,要把护农保收消防工作当作目前的头等大事,纳入重要日程,切实抓好落实
要组织成立由公安、农业、粮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参加的储粮场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地区粮食储存场所的消防工作
要落实包保责任制,实行村干部包户、村长包屯、乡镇干部包村的办法,落实逐级责任制和各项保证措施
要督促各粮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机构,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火灾扑救预案
要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储粮场所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对粮库存在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违章行为,要依法责令其改正并实施行政处罚;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消防安全难以保障的,要立即报告县政府,并责令该单位不得再入新粮
对储粮场所发生的火灾事故,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对纵火烧粮的犯罪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
二、落实责任,严格管理
要督促各储粮单位仔细落实公安部令第 61 号,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完善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加强火电源管理,确保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完整好用,确保消防水源充足,并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灭火演练
要突出电气火灾的防范,重点检查储粮单位是否存在架空线路下堆放粮垛,厂房、库房不按规定设置防爆灯具,电气线路存在脱落、老化现象等问题
要督促各储粮单位组织专业人员对各类用电设备进行仔细细致的检查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