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培训效果评估实施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评估员工培训效果,不断增强企业培训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为创建学习型企业奠定良好的基础,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分(子)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
部门培训及大师工作室培训可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细则
第三条培训效果评估工作集团公司由劳资与培训部归口管理,各省级电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本省的培训效果评估管理工作
有条件的单位,可设专职培训效果评估管理人员
相关业务部门在组织各类培训时,培训组织者应配合培训效果评估管理人员,具体做好培训效果调查、统计及反馈工作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四条多维度、多层次、多方法原则
对培训项目进行效果评估,应根据培训班类型,确定评估层次,选择评估方法,以保证评估结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全面性
第五条客观公正原则
效果评估管理人员和培训组织者进行效果调查和统计应客观公正,不得主观影响评估结果
第六条科学规范原则
效果评估管理人员和培训组织者确定评估层次和评估方法要保持规范化和一致性,不得任意减少评估层次和增删评估调查项目
第三章培训班分类及培训效果评估层次划分第七条培训班按照培训内容及培训目标可分为观念类培训、知识类培训、技术业务技能类培训和管理技能类培训等四类
如果培训内容跨多个类别,则根据培训主要目标确定类别
培训班分类标准如下:(一)观念类培训:培训内容主要为企业文化、企业价值观、企业使命、企业发展战略等内容,属于“情感领域”的培训
旨在引导学员在价值判断、内在思维和精神面貌等方面树立积极的态度,规范和强化员工对职业和企业的认同和承诺,增强企业凝聚力,提高员工士气
(二)知识类培训:培训内容主要为企业规章制度、产品知识、业务技术知识等完成岗位工作所必需的相关知识,属于“认知领域的培训”
旨在使学员了解和掌握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知识
(三)技术业务技能类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公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