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心得体会2024 年 5 月 21 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 781 号国务院令,公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 2024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条例》共 7 章 52 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明确处分工作的原则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给予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坚持公正公平,集体讨论决定;坚持宽严相济,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坚持法治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保障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是明确适用对象的范围
沿用监察法实施条例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界定
规定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任免机关、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违法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国家对违法的金融、文化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追究责任另有规定的,同时适用
三是规范处分的种类及其适用
在与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保持衔接一致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的种类和期间
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将“三个区分开来”有关要求转化为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的情形
四是细化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违法行为
聚焦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易发多发违纪违法问题,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章规定的有关违法行为具体化为51 项违法情形,并明确相应的处分
五是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工作监督制约机制
严格规范处分程序以及复核申诉、纠正纠偏等制度,保障相关人员合法权益
对处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
《条例》适用于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对违法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给予处分的活动,覆盖各级各类国有企业
考虑到金融、文化国有企业的特殊性,《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对违法的金融、文化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追究责任另有规定的,同时适用
《条例》沿用监察法实施条例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界定,明确规定条例所称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是指国家出资企业中的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