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心得体会2024 年 5 月 21 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 781 号国务院令,公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 2024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条例》共 7 章 52 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1、明确处分工作的原则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给予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坚持公正公平,集体讨论决定;坚持宽严相济,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坚持法治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保障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
2、明确适用对象的范围沿用监察法实施条例,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界定,规定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任免机关、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违法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国家对违法的金融、文化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追究责任另有规定的,同时适用
3、规范处分的种类及其适用在与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保持衔接一致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的种类和期间
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将“三个区分开来”有关要求转化为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的情形
4、细化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违法行为聚焦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易发多发违纪违法问题,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章规定的有关违法行为具体化为 51 项违法情形,并明确相应的处分
5、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工作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规范处分程序以及复核申诉、纠正纠偏等制度,保障相关人员合法权益
对处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一章为总则,共六条,主要规定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职责分工
《条例》明确了立法目的,即“规范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处分,加强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监督”
《条例》第二条明确了适用范围,对适用对象进行1了详尽的列举,具体如下:(一)在国有独资、全资公司、企业中履行组织、领导、管理、监督等职责的人员;(二)经党组织或者国家机关,国有独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