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评价典型案例以事实为依据,以证据为准绳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已成为当下人们高度关注的焦点,尤其是以人为出发点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拟作为高考录取之重要参考,更是牵动了教育主管部门、学校,乃至家长及全社会的神经。在政治、经济及信息全球化和社会多元化的改革之际,规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操作,对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角度多方位、主体多元化、内容多样化,有效促进综合素质评价与考试相结合,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开展新课程改革之际,重庆市巫山大昌中学校积极推进学生素质评价方式改革,注重文化与素质并重的考量,建立了一套以阶段性评价为基础,以学科模块评价和综合素质突出表现评价为主要内容,以研究性学习评价和社区服务、社会实践活动评价为重要补充,以事实为依据、以证据为准绳的学生、家长、教师多主体互动评价为主要特点的综合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公平、公正而有效。现根据本人亲身体会和研究,以本校学生阶段性评价的建立和管理为例,与专家同行商榷,恳请予以斧正。第一部分:案例事件在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学生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当下,学校在以往学生综合素质实施过程基础上,结合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意见》,按学期(或学年)建立学生阶段性评价表,每生每期(每年)一表,项目分别为学生的基本信息以及学科板块评价(即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学分登记)、研究性学习评价和社区服务、社会实践活动评价(完成情况或学分登记)、综合素质突出表现评价(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创新、合作交流、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的等第或学分登记)、综合结论等,并将证据录入人、审核人、班主任意见、德育处意见及学校意见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监督管理体系,确保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公平公正。自新课程实验过程伊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就闪亮登场,但在推行过程中,困难重重,举步维艰。几乎都是到了提交相关评价数据之际,就由学生自己、同学、老师、班主任凭印象,集中在某一时间内,在多媒体网络上完成相关维度的评价,评价结果高度缺乏真实性,更无从谈起公平公正。不仅学生的主观随意性大,就是教师及班主任也表现极大的人为心理因素:成绩好的学生,评价等级绝对高,成绩稍微差一点的学生,很难达到升学过程中学生享受优惠的素质等级指标,这是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及老师也无法改变或控制的评价心态和行为,毕竟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