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基层环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各位领导、各位委员: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前提
保护环境,减轻环境污染,遏制生态恶化趋势,已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是当前乃至今后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
一、我区环保工作存在的问题(一)职责不明确
1.环保部门监管范围广
新《环保法》强调了地方政府对环保的责任,强化了追责制度,但追责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是上级环保部门约谈下级地方政府,而地方政府就把责任压到当地环保部门头上,导致环保部门只能替地方政府担责,从追责变成了被追责
2.职能职责交叉不明确
在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上,任务交叉、职责模糊
以水污染为例,按相关法律法规,环保部门只监管企事业单位排污,而雨污分流、河道整治则属其它职能部门管辖
如龙滩子街道太平社区一起死鱼事件,因老城区未接入污水管网,以致污水流入池塘致鱼死亡
当居民反映至环保部门,环保认为生活污水应由市政管理,水质检测应由农委渔政科检验
而渔政科及市政均以各种理由搪塞,最后不了了之
3.镇街环保责任较大
“属地管理”属当下热词,环境保护的追责工作,市里根据“属地管理”规定由所在区县负责,区县各部门则落实到各镇街,一旦出现问题,所在镇街首当其冲,而镇街又无法定管理职责,导致监管缺失
(二)镇街环保部门处境尴尬
1.镇街环保办有人无编
镇街环保工作人员多由政府其他编制人员兼任,既无编制,也无经费,唯有责任,且风险性较大,致使不少在基层兼职的环保人员,都千方百计想跳出环保办而干其他方面的工作
2.基层环保人员培训力度不够
镇街环保人员多数没有参加过专业培训,工作存在看不懂、说不清、帮不上的现象,在监管工作时,只能凭闻、听、看等传统的方式方法进行监测,有时还被企业牵着鼻子走,监管多流于形式
3.基层环保人员无执法权
区环保工作人员享有执法权,唯独镇街没有执法权
当镇街没有执法权而要查办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