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094.1〜5—85GB5583—85GB6450—86GB11022—89GB11023—89行中变压器油质量标准DL/T459—92DL/T593—19963 定义、符号3.1 预防性试验1DL/T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冃 U 言预防性试验是电力设备运行和维护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有效手段之一。预防性试验规程是电力系统绝缘监督工作的主要依据,在我国已有 40 年的使用经验。1985 年由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适用于 330kV 及以下的设备,该规程在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随着电力生产规模的扩大和技术水平的提高,电力设备品种、参数和技术性能有较大的发展,需要对 1985 年颁布的规程进行补充和修改。1991 年电力工业部组织有关人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该规程进行了修订,同时把电压等级扩大到 500kV,并更名为《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本标准从 1997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代替 1985 年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凡其它规程、规定涉及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的项目、内容、要求等与本规程有抵触的,以本标准为准。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B 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的附录 C、附录 D、附录 E、附录 F、附录 G 是提示的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安全监察及生产协调司和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电力工业部电力科学研究院、电力工业部武汉高压研究所、电力工业部西安热工研究院、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西北电力试验研究院、华中电力试验研究所、东北电力科学研究院、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乃庆、王火昆明、冯复生、凌愍、陈英、曹荣江、白健群、樊力、盛国钊、孙桂兰、孟玉婵、周慧娟等。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各种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的项目、周期和要求,用以判断设备是否符合运行条件,预防设备损坏,保证安全运行。本标准适用于 500kV 及以下的交流电力设备。本标准不适用于高压直流输电设备、矿用及其它特殊条件下使用的电力设备,也不适用于电力系统的继电保护装置、自动装置、测量装置等电气设备和安全用具。从国外进口的设备应以该设备的产品标准为基础,参照本标准执行。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电力变压器互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