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个人贵金属业务协议书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协议前,仔细阅读本协议各条款(特别是含有黑体字标题或黑体字文字的条款),注意本协议涉及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管辖等内容的条款,关注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合理审慎提供个人金融信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您有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向经办行咨询, 或者咨询您的律师和有关专业人士。如需进行业务咨询和投诉,请拨打 XX 银行客服热线:XX 。第一条总则1.1 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个人贵金属交易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 ”)指乙方(中国XX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办机构)代理甲方(客户)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金交所 ”)进行贵金属交易、资金清算和实物交割并收取相关费用的业务。本协议所称贵金属指金交所挂盘交易品种、合约涉及的标的金属。1.2 本业务包括代理贵金属现货交易业务(以下简称“现货业务 ”)和代理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易业务(以下简称 “延期业务 ”) ,现货业务和延期业务分别采用全额交易和保证金交易的形式。1.3 甲方已全面知悉XX 银行风险揭示书的内容,充分了解贵金属投资的风险和贵金属延期业务的性质,充分了解在金交所某个交易品种达到涨(跌)停板的情况下可能出现买入(卖出)无法成交,充分了解未成交的交易指令可能因通讯网络速度等原因无法及时撤回。1.4 XX 银行提供的市场分析和预测仅供甲方参考。1.5 本业务所产生的风险和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XX 银行不对甲方获得投资收益或本金不受损失作出保证,不与甲方共担风险,亦不与甲方分享收益(如有)。1.6 甲方保证本业务的资金来源合法。1.7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业务的交易规则以金交所不时发布及更新的规则为准。第二条签约、解约和账户换卡2.1 签约时,乙方根据甲方情况选择相应的客户级别后向金交所申请开立个人客户黄金交易账户和黄金交易编码。 若甲方已在其他银行开立黄金交易账户,签约前须与原代理银行解除代理关系,并提供黄金交易编码。甲方自签约成功后第二个交易日起方能进行交易。2.2 甲方应留存真实有效的名称、通信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保证签约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有变更,甲方应及时前往乙方营业网点进行变更。因甲方留存信息有误或未及时通知乙方变更信息导致的不利后果由其本人承担。2.3 甲方申请账户换卡时,前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