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使用登记申请书扬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我(单位)有锅炉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特向你局申请办理使用登记
本单位按照 TSGG5004《锅炉使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供了下列材料,对这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并承诺按相关要求实施标准化的使用管理,若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法律后果由我单位承担
本次申请委托身份证号码办理相关事宜,联系电话为,通讯地址:
(单位公章)年月日申请材料请按下列顺序整理、提供(出示):1、填写《锅炉注册登记表》( 空白表附后 ) ,每台套一份 , 均需盖单位公章 ;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个人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一份;使用单位为承租方时,还要提供与出租方( 产权方 ) 签订的明确安全责任的租赁合同复印件一份;□3、锅炉和锅炉房内分气缸的产品合格证(含锅炉产品数据表)及复印件一份; □4、各台套锅炉制造监督检验证书; □5、各台套锅炉安装质量证明书原件; □6、各台套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证书; □7、各台套锅炉水质检验报告或者有机热载体检验报告; □8、锅炉能效证明文件
□D级汽水两用锅炉,仅需要1---4项
受理人:受理日期:邗江局联系电话:87982317 审核人:审核日期:锅炉制度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即制度目录参考),请各使用单位根据各自实际建立健全:(1) 岗位责任制,包括锅炉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运行操作人员、维修人员、水处理作业人员等职责范围内的任务和要求;(2) 巡回检查制度,明确定时检查的内容、路线和记录的项目;(3) 交接班制度,明确交接班要求、检查内容和交接班手续;(4) 锅炉及辅助设备的操作规程,包括设备投运前的检查及准备工作、启动和正常运行的操作方法、正常停运和紧急停运的操作方法;(5) 设备验收、采购、修理、保养、报废等制度,包括设备验收、采购、修理、保养、报废要求,规定锅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