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概述1
1 评价目的安全验收评价的目的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建设项目安全验收提供科学依据,对建设项目未达标安全目标的系统或单元提出安全补偿及补救措施,以利于提高建设项目本质安全程度,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1)检查建设项目中安全设施是否与主题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生产和使用;(2)评价建设项目及与之配套的安全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定和技术标准;(3)从整体上评价建设项目的运行状态和安全管理是否正常、安全、可靠
2 编制说明1
1评价依据长春建筑学院锅炉房建设项目的评价依据主要为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国家和部颁标准、规范,行业标准、规范以及项目资料等
1 国家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 年国家主席令第70 号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 年国家主席令第 6 号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 年国家主席令第28 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 年国家主席令第60 号5
《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规则》TSG G7001-2004 6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04 7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 549 号8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 375 号9
《长春市市安全生产条例》2004 年 7 月 29 日长春市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1
2 部门规章1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全管协调字【 2004】56 号2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质挤监局锅发 【1999】54 号3
《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部发( 1993)356 号4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方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 号5
《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