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镇江市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预案为了有效预防、 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危害,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一、工作原则1. 政府领导,分工负责。传染病疫情预防与控制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 市政府负责全市的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各辖市、区政府、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别对其主管范围内的重大传染病疫情采取措施,实施控制。2. 预防为主,依法管理。普及重大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公众防护意识, 加强主动监测, 发现传染病病例及时采取有效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蔓延;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各部门(单位)以及个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对重大传染病预防、疫情监测、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 规范疫情控制的组织、协调、指挥,提高应急效率。3. 分级控制,快速高效。传染病疫情按其强度分为四个等级,实施分级预警和控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建立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出现疫情,快速、准确做出响应和— 2 —处置,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做到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处置流程见“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流程图”)。4. 科学决策,资源共享。依靠信息化建设,全面采集相关信息,科学分析评估疫情风险,实时决策, 正确响应, 措施果断。加强传染病的临床治疗方案及流行病学研究,规范防控措施及操作流程,实现防治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加强地区、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实现人力、物力、财力、信息资源共享。5. 分级指挥,各司其职。根据疫情涉及范围、危害程度,原则上进行分级指挥,Ⅰ级由市长任总指挥,动员全市力量参与;Ⅱ级由分管市长任总指挥,动员全市相关部门参与;Ⅲ级由卫生局局长任总指挥,动员主要部门和卫生系统相关单位参与;Ⅳ级由卫生局分管副局长任总指挥,动员卫生系统相关单位参与。二、组织体系与部门职责1. 组织体系市政府成立镇江市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卫生局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根据疫情性质和应急处置的需要予以确定,主要由市委宣传部、卫生、财政、教育、物价、 科技、 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