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合政办〔2009〕23号转发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1“三项行动”的通知》(皖政办〔2009〕2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按照国家和省里统一部署,根据市政府安委办制发的“三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二、统筹联动,强化督查要将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与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等工作统筹开展,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安全监管合力。要认真做好今年9月份、12月份国家和省里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迎接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2全面检查,加强督导。市政府安委会将组成综合督查组对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三、认真总结,典型推进要及时总结经验,探索路子,着力从法制体制机制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推动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要充分发挥舆论督导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等方式,鼓励群众举报和投诉,对“三项行动”实施不力、走过场的单位公开曝光。及时通报并督查解决在开展“三项行动”过程中暴露的矛盾和问题,积极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各地、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按时将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工作总结和其他动态信息等材料报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3室。二○○九年五月二十七日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皖政办〔2009〕2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近年来,全省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但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5领导,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并贯穿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推进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二、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全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市、县政府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三项行动”,省直负有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和领域“三项行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和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行业和领域“三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要把开展“三项行动”与推进安全生产体制机制、保障能6力和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相结合,与日常安全监管、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促进企业完善自查自纠机制相结合,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各市、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三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要在5月10日前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三、突出重点,深入整治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领域、重点企业和建设项目、重点时段、重大隐患和问题,深入进行安全排查。整治企业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监控设施、职业安全健康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整改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和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政策措施执行、标准化建设、应急管理、宣7传教育培训和事故查处等方面的问题。强化安全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加快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和进步,提高保障水平。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和监管措施,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增强企业和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制意识。严格行政执法,依法从严从快查处事故和安全生产失职、渎职行为,加大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