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机电矿长岗位责任制机电矿长是煤矿机电、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机电、运输系统的工作全面负责
机电矿长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切实保证本单位供用电的安全、可靠、稳定以及运输系统的可靠
一、岗位职责 第一条 积极配合矿长、生产矿长开展工作,在煤矿机电、运输系统管理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法律规范
第二条 加强对分管科室、区队的领导,协调好相关的工作,及时发现、解决有关问题
第三条 参加矿长、生产矿长主持召开的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并对煤矿机电、运输系统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
第四条 组织制定机电、运输等系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 组织编制机电设备年度考核管理目标和考核奖罚细则
第六条 负责大型机电设备的安装、检修安全管理
第七条 定期组织进行机电、运输系统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保证人员、时间、资金、措施、质量“五落实”
第八条 坚持开展煤矿机电、运输系统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切实提高本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第九条 定期召开机电设备管理工作会议,讨论机电设备管理工作中的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条 负责煤矿机电、运输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水害治理方案、措施的落实
每旬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煤矿机电、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巡回大检查,督促相关部门(人员)及时整改有关隐患
第十一条 负责组织编制煤矿机电、运输系统安全技措工程计划
第十二条 根据煤矿的总体规划,进行机电、运输系统规划,监督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机电运输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保养等,确保其满足要求
第十三条 参加机电设备、设施的选型、设计
第十四条 保证煤矿使用的机电设备、设施“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