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版本2011年12月员工休假管理制度颁布部门:执行部门:执行日期:第1章总则第一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本休假管理制度依照国家《劳动法》和其他相关劳动法规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修改
第2章假期类别第三条本公司以下列日期为例行假日(若有变更时应预先公布),但因业务需要可照常上班,需按加班计算
1.例行假日(1)元旦(1天);(2)春节(3天);(3)妇女节(限女性半天);(4)清明节(1天);(5)劳动节(3天);(6)端午节(1天);(7)中秋节(1天);(8)国庆节(3天)
2.每周的星期六、日
3.其他经企业决定的休假日
第四条事假和病假1.事假:因事必须由员工本人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以7天为限
2.病假:因病治疗或休养者应出示特约医院或公立医院证明申请病假,每年累计以30天为限;住院者以1年为限,两者合计不得超过1年
第五条婚假和产假1.婚假(1)员工结婚可请婚假7天,晚婚根据当地相关规定执行
(2)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包括例行假日)
(3)兄弟姐妹结婚可请假1天
2.产假(1)女职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
(2)晚育(男性25周岁以上,女性23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孩子)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女方产假可延长至150天
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婴,产假增加15天
(3)夫妻双方都有工作单位的,可给男方7天照顾假,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及时调整,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冲突的,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第六条丧假员工直系亲属死亡,可给假3天;旁系亲属死亡,可给假1天
第七条年休假和探亲假在公司工作1年以上的员工均可按规定享受休假或探亲假(当年转正定级人员从下一年度开始执行)
1.休假工龄满1年但不满10年的员工,年休假时间为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