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落实建造工程平安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深化和法律规范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负责人、项目经理和班组长作为企业、项目部和班组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分离组织公司平安生产管理机构、项目部专职平安管理人员和班组成员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并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人员做好隐患治理工作。 第三条平安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行三级制度,即公司级检查、项目自查、班组长和个人平安生产检查。 第四条 公司级检查是指由公司总经理、主管质量平安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公司领导带队或分支机构领导带队,平安生产管理部、工程管理部有关技术人员或分支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平安生产事故隐患大检查。 除此之外,平安生产管理部还组织专业性、时节性、验收性、节前性、常常性检查。节假日重点查岗位、查值班、查节前教导、查现场。对查出的隐患,必需立即开具施工现场平安违章单,落实“三定”措施,平安生产管理部负责复查(或托付分支机构负责复查)。 第五条 项目部自查是指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平安、各分包单位负责人(或班组长)等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平安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检查,并对重要生产设施和重点作业部位加大巡检周期密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度。 项目部还应根据施工期间时节气候变化,准时增强防洪、防风、防冻、防煤气中毒等时节性平安检查,还应特别注重做好重大节假日前后的平安 项目部专职平安管理人员必需实行全日巡检制度,对于高危险性的作业应实行旁站监督。 第六条 班组长(或分包单位负责人)天天上下班前应检查各自作业区域平安,制止三违,对涉及到自己工人的一切危险源要准时反馈给施工负责人。项目部做好纪录、组织协调、并排解隐患。 第二章职 责 第七条 企业负责人(法人)职责: 1、企业负责人(法人)应根据《公司领导带班制度》和《公司抽查时间表》的布置,带队深化公司所属各施工现场,重点检查工程项目的平安生产情况,以及项目经理的带班生产状况,检查记录应分离在公司平安生产管理部和施工现场存档备查。 2、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平安生产疑难问题。 第八条 公司平安生产管理部职责: 1、帮助公司负责人制定企业平安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并督促实施。 2、帮助公司负责人制定企业平安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