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重阳节“敬老月”活动的通知井开区社会事业局,庐陵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局,各县(市、区)老龄办:为进一步营造我市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结合全国第五个“敬老月”活动主题“传承中华美德弘扬敬老文化”,各地要尽快制定活动方案,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宗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为根本任务,以“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为指引,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创新敬老文化内涵,广泛组织和动员有关部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家庭和个人,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让广大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安度晚年幸福生活,营造尊老敬老社会氛围。二、活动主题和时间1“敬老月”活动总主题是“关爱老人构建和谐”。2014年“敬老月”活动主题是“传承中华美德弘扬敬老文化”。活动时间:2014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老年节”是10月2日)。三、活动内容(一)积极开展走访慰问和为老志愿服务活动。各地要以“老年节”为契机,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开展多种形式的为老年人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要从点滴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针对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关心老年人生活,倾听老年人心声,帮助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要通过助老助残家政服务、困难老人结对帮扶等多种形式,重点关注高龄、空巢、失独、失能、困难和灾区老年人的生活问题,切实为广大老年人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要组织志愿者走进养老机构、老年社会组织和老年人家庭,提供家政、照料、护理、信息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努力营造帮贫助老、共建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发挥老年群众组织和老年志愿者的作用,积极倡导老年人开展邻里互助,鼓励健康老年人帮扶高龄病残老年人,推动老年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2(二)广泛开展敬老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各地要贯彻落实好中宣部、全国老龄办等10部门出台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老龄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开展人口老龄化基本国情宣传教育。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相结合,积极倡导敬老文明,培育社会良好风尚。要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居民家庭中,深入开展敬老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评选表彰敬老好组织、好单位、好家庭和好个人。继续开展“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重点加强对青少年尊老敬老传统美德的宣传教育,把尊老敬老传统美德纳入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尊老敬老社会实践活动。(三)大力开展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各地要充分发挥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展览馆、公园等公共场所和现有公益性群众文化单位的重要作用,增加面向老年人的特色文化服务项目。要重视老年群体的精神健康需求,立足社区和依托基层老年协会组织,积极开辟面向基层的文化广场、社区活动站等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场所,鼓励支持老年人开展自发、健康的文化娱乐健身活动。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国庆节、重阳节、老年节等重要节3日,集中组织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健康有益的老年文体活动,让老年人共度欢乐祥和的节日。(四)深入开展老年维权优待活动。各地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实施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时反映老年人诉求,重视老年人来信来访工作。要广泛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开展老年法律援助和涉老政策、法律咨询活动。要以全国老龄办等24部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为突破口和着力点,加大我市第二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组织动员力度,加强创建质量监控,进一步扩大创建规模和范围,吸引更多行业、更多单位加入创建行列,为老年人医、食、住、用、行、娱等方面,提供相应形式的经济补贴、优先优惠和便利服务。要加强对老年群体自身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五)组织开展“老有所为”先进典型宣传活动。各地要积极引导广大老年人树立积极老龄化、健康老龄化的理念,倡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