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民间借贷被告答辩状,两审均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合同编号: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民间借贷被告答辩状,两审均驳回原告知讼哀求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吴某某,公民身份号码 420*******6
答辩人就(2024)粤 06 民终 8538 号案答辩如下: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基本正确
上诉人歪曲事实,无事缠讼,恶意冻结答辩人财产,给答辩人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答辩人要求两上诉人赔偿诉讼保全造成的所有损失,并担当投资家具店的所有亏损、请二审法院尽快做出维持判决,并对上诉人恶意诉讼行为进行惩处
一、答辩人在一审中提交的证据已明确地反映答辩人与两上诉人是合伙关系
答辩人提交的证据第 12 页,上诉人伊某某在 2024 年 2 月 27 日和3 月 4 日发给上诉人的短信“你好 阿* 你什么时间便利我想跟你谈一下商场的事,我不想我投了这么多钱,就这样向来没有结果下去”……“我只想拿回我投资的钱”;证据第 15 页,答辩人与上诉人伊某某在微信中聊到自己要开商场,之前的老板娘赞自己谈业务很机智时,伊某某亦回复“说实话不是由于你我也不会去投资”
以上两人的信息沟通资料明确地证实伊某某系投资答辩人经营的家具商场的关系
答辩人与伊某某就员工、家具样品的选择、家具摆放、仓库租用,费用明细的沟通,上诉人陈某某寄送装修墙纸、主动要产品信息要推销商品等都印证了双方是合伙、共同经营关系
上诉人也并非如其如称,没有向答辩人索要家具店的销售业绩和财务数据,正是尚在装修期间,上诉人陈某某就向答辩人要报表要分红,答辩人才曾经将自己做的收支明细账目发给伊某某,并被上诉人在本案中用作证据
答辩人多次向伊某某提出让他管理或找人管理,伊某某称信任答辩人,账自己做好就行,不用再理陈某某的要求
答辩人关停家具店系上诉人否认合伙关系,以民间借贷为由恶意诉讼,冻结答辩人所有的银行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