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川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为加快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步伐,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我市基础教育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需要,市教委决定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现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合川市级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的选拔与培训(一)“骨干教师培训对象”的选拔1.评选条件: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均可申请参加合川市级骨干教师培训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道德修养,热爱教育教学工作,责任心强,关心爱护学生,遵纪守法,为人师表
(2)教育教学基本功过硬,学科专业知识全面扎实;熟悉并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善于总结教育教学的规律和科学方法,善于学习新知识、新理论、新方法,开拓创新意识强,教育教学效果显著
(3)教育教学工作有自己的风格,成绩突出;教研能力强,在本校或片区性教研活动上作过主题发言;在指导培养本校新教师工作中承担了一定的任务,能开办一般性专题讲座,能撰写教科研论文,曾在合川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过专业性文章
(4)能熟练掌握和应用现代教育技术,能自制课件,运用多媒体辅助教学
(5)中学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有专科以上学历
(6)完成了规定的继续教育累计学时
(7)担任专业学科教学工作5年以上,承担了全席工作量(高中教师周课时不得少于6节,初中教师周课时不少于8节,小学教师周课时不少于10节)
2.选拔方法:(1)教师自愿申请报名
(2)学校推荐
(3)市中小学骨干教师评审委员会评审确认
(二)培训:“骨干教师培训对象”必须接受至少80个学时的市级培训,经培训单位考核合格(发结业证书)即可取得骨干教师确认资格
培训单位将培训结果报市中小学骨干教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委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