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自查自纠工作的报告 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自查自纠工作的报告 根据《关于清算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和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新财建〔20XX〕7 号)文件精神,我州各县市仔细开展了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补贴资金使用及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纵深推动、成效明显 我州各县市不断提高对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工作领导,成立了家电和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领导小组
印发活动宣传和工作方案的材料,落实专门工作场所,明确工作责任人员
坚持定期和不定期走访到村到户到商家,利用各种形式,面对面与群众沟通
形成了全州自上而下、方方面面的工作网络
在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的同时,我州各县市乡镇财政所设立了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咨询点,同时专门印制摆放了“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办理程序及所需材料”的宣传解释材料,随时随地接受群众有关政策咨询
截至 20XX 年 12 月 31 日,我州收到自治区下达家电下乡补贴资金 2540 万元、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 1625 万元,共计 4165 万元
发放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 2895
51 万元,其中:家电下乡 1057
07 万元,汽车、摩托车补贴资金 1838
44 万元,累计结余资金 1482
93 万元(家电下乡资金),截至 12月 31 日,各县市财政使用家电下乡资金垫付汽车、摩托车补贴资金 213
44 万元(缺口资金)
二、补贴审核兑付的主要做法 (一)及时与网点签订协议书,调整补贴兑付程序 20XX 年 2 月 23 日自治区召开调整家电下乡财政补贴兑付方式电视电话会议后,各县市财政局、经贸局与各销售网点立即签订了《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并垫付补贴资金协议书》,3 月 1 日起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由“农户申报,乡级审核,乡级兑付”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