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咨询服务合同【篇一:安全技术咨询服务合同样本】深圳市安全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深圳市龙诚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时间:委托方(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受托方(乙方):深圳市龙诚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保安社区保安街4号法定代表人:曾庆廉项目联系人:叶新灵联系方式:2862749928627466电话:28627466传真:28627118电子信箱: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服务的要求如下:1
服务的内容:为甲方提供现场安全隐患排查一次,书面制定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现场指导甲方隐患整改一次;员工安全教育一场次,人数不限;复查一次,并出具书面检查报告书
服务的方式:上门服务
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资料
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服务工作:1
服务地点:甲方所在地
服务进度:年月日前完成
第三条双方确定对乙方的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
按照双方约定的服务事项经甲方书面确认完成
第四条服务期限、费用及支付方式:1
服务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2
服务费用总额(人民币):,不含税;3
支付方式和时间:(1)签订合同以现金一次性支付
第五条甲、乙双方权利和责任及违约赔偿1
甲方权利和责任1
1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服务期间甲方仍应履行安全生产职责;1
2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常规接待;1
3及时提供准确、全面的与企业安全生产有关的企业文件和资料;1
4及时阅批乙方提出的有关文件;及时答复乙方提出的有关书面建议和整改意见,并认真整改;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