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洗煤厂技术员安全责任制洗煤厂技术员应协助厂领导在分工范围内开展相关工作,对分工范围内的工作负责
洗煤厂技术员必须掌握洗煤厂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工作中应尽职尽则,切实搞好分管范围内的技术管理工作
一、岗位职责 第 1 条 必须积极协助技术组长仔细贯彻落实《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选煤厂安全规程》和上级的有关规定,搞好本厂技术管理工作
第 2 条 负责所辖范围内检修、安装、改造措施的编写、签批工作,并及时组织传达学习
第 3 条 负责大、中、小修时现场的技术指导工作
第 4 条 搞好全厂职工的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职工的技术业务素养
第 5 条 常常深化现场,掌握现场安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及隐患,编写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生产安全
第 6 条 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努力学习技术业务,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
第 7 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第 8 条 严格履行公司《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二、责任追究 第 8 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规定给予洗煤厂技术员相应的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实行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 9 条 厂内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洗煤厂技术员相应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根据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 10 条 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或在编制的施工措施中出现明显技术失误的,洗煤厂技术员负直接责任
第 11 条 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