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1目的与适用范围1.1 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集团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加强费用控制,简化审批程序,适应管理需要,特制定本制度。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类行政管理费用。主要包括交际费、差旅费、交通费、通讯费、车辆费、培训费、 会议费等。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 各子公司、分公司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 参照本制度的费用报销标准, 拟定本单位的费用报销制度,并报集团财务部审批后执行。2职责2.1 费用经办人:对费用实际发生前需经审批后方能发生的费用,应事先履行业务办理审批程序, 按审批结果办理相关业务; 应在费用发生过程中自觉控制、压缩费用,提供记载费用真实发生的合法、有效单据; 费用发生后按本规定履行费用报销审批程序并提供审批记录, 对单据的真实性、审批程序记录的真实性负责。2.2 各部门负责人:在部门工作安排中主动控制、压缩费用,对本部门的各项费用的必要性、合理性负责,对本部门总体费用水平的合理性负责。2.3 财务部会计:负责审核所有报销凭证合法性、金额数字的准确性、费用标准是否符合公司的有关规定。2.4 财务部出纳:负责审查付款手续的完备、负责正确付款,对审批手续不全、对金额和收款人不明确的单据不予付款。2.5 财务部负责人:维护本规定的正常执行,审核付款,组织费用报销工作和信息通报工作。2.6 财务总监:对重大开支发表意见, 审核非例常费用、 对外捐款及预算外费用。2.7 分管领导:审核或批准例常性开支及批准小额非例常性费用,确认这些费用发生的必要性和合理性。2.8 集团总经理:批准较高费用和资产购置开支以及对外捐款和预算外费用,具有立项权和否决权。3方法和过程控制3.1 总则3.1.1 集团公司费用本着以下原则进行管理:从严控制原则。从工作需要出发,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在合理前提下争取费用最低;责任明确原则。 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第一负责人是部门费用的决策者和责任人,对本部门发生费用的真实性、必要性和总体费用水平负责,部门第一负责人在年度述职报告时应将本部门年度费用水平作为重要事项予以说明,且作为各职能部门第一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受益者承担费用原则。如果费用经办人不是费用的受益人,则此项费用归属于受益人部门名下。此项原则适用于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之间。3.2 集团公司费用管理方式3.2.1 分项核算、总体考核。3.2.1.1集团公司按年度考核每个部门的职能运行总费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