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付款购房合同【篇一:购房协议书(分期付款)】购房协议书出卖人:湖北鑫阳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联系地址:孝感市火车站胜利街阳光美苑联系电话:0712-2041228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家庭地址:联系电话: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就所认购的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1、甲方开发位于孝感市火车站胜利街的阳光美苑物业,现房出售
2、甲方同意乙方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甲方开发的阳光美苑栋单元号,建筑面积平方米,单价为元/平方米,总价为元整
3、分期付款方式如下:乙方购买以上房屋总价为元,首付款元,余款元,余款自年月日至年月止,余款分阶段交付:第一阶段余款元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二阶段余款元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三阶段余款元年月日至年月日;第四阶段余款元年月日至4、乙方应在本协议书签订后至年月日前,带齐相关资料到阳光美苑物管处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交清购房款,乙方交付的购房首付款无息转为购房款的一部分
5、若乙方未在本合同第3条约定期限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则甲方有权将该物业另行出售,乙方购房首付款不予退还;甲方在本合同第3条约定的时间内,若将乙方所认购物业另行出售,则甲方双倍退还乙方所付购房款
6、乙方保证本合同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准确、有效
否则,因此造成的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7、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即生效
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本协议自动作废
甲方:湖北鑫阳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乙方(签章):签订时间:20年月日【篇二:分期付款购房合同】篇一:分期付款购房协议书分期付款购房协议书甲方:郑州有限公司乙方:鉴于:1、双方业已对所售房产的全部信息作充分沟通和交流;2、乙方愿意以分期支付的形式购买合同约定的房产;3、在乙方支付完毕全部房产款项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