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炼钢厂氧气、乙炔安全管理规定 1 氧气 1.1 氧气管网的设计、作业和检修,应符合 GB 50030、GB 16912 的规定;从事氧气管道检修、维护和操作的人员,应通过有关平安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1.2 炼钢车间管道中氧气最高流速:碳钢管不大于 15m/s;不锈钢管不大于 25m/s。 1.3 新敷设的氧气管道,应脱脂、除锈和钝化;氧气管道在检修和长久停用之后再次使用,应预先用无油压缩空气或氮气彻底吹扫。 1.4 氧气管道的阀门,应选用专用阀门;工作压力大于 0.1MPa时,不应选用闸阀。 1.5 氧气管道和氧气瓶冻结时,可采纳热水或蒸汽解冻,不应采纳火烤、锤击解冻。 2 乙炔 2.1 乙炔站应符合 GB50031 的要求;其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应符合甲类生产车间厂房的要求。 2.2 乙炔工作压力为 0.02~0.15MPa 时,管中最大流速不得超过 9m/s。 2.3 乙炔管道的选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压力为 0.02~0.15MPa 的中压管道,应采纳无缝钢管,且管内径不大于 90mm;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内径大于 50mm 的中压管道,不应使用盲板或死端头,也不应采纳闸阀。 2.4 使用乙炔氧气点火枪应远离电气柜,点火枪附近不应有易燃、易爆物品。 2.5 车间内乙炔管道进口,应设中心回火防止器;每个使用管头应设岗位回火防止器。室内管道,应每隔 25m 接地一次。 篇 2:炼钢厂氧气转炉平安管理措施 1 设备与相关设施 1.1 150t 以下的转炉,最大出钢量应不超过公称容量的120%;200t 以上的转炉,按定量法操作。 1.2 转炉的炉容比应合理。 1.3 转炉氧枪与副枪升降装置,应配备钢绳张力测定、钢绳断裂防坠、事故驱动等平安装置;各枪位停泊点,应与转炉倾动、氧气开闭、冷却水流量和温度等联锁;当氧气压力小于规定值、冷却水流量低于规定值、出水温度超过规定值、进出水流量差大于规定值时,氧枪应自动升起,停止吹氧。转炉氧枪供水,应设置电动或气动迅速切断阀。 1.4 氧气阀门站至氧枪软管接头的氧气管,应采纳不锈钢管,并应在软管接头前设置长 1.5m 以上的钢管。氧气软管应采纳不锈钢体,氧枪软管接头应有防脱落装置。 1.5 转炉宜采纳铸铁盘管水冷炉口; 若采纳钢板焊接水箱形式的水冷炉口,应加强常常性检查,以防止焊缝漏水酿成爆炸事故。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1.6 转炉传动机构应有足够的强度,应能承受正常操作最大合成力矩;不大于 150t 的转炉,按全正力矩设计,靠自重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