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能力拓展项目》同济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创新能力拓展项目学分认定细则(2013年5月3日)为促进同济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简称电信学院)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在贯彻落实学校《本科生创新能力与拓展学分认定管理办法(2012年5月修订经主管校长批准)》(附件1)的基础上,特制定电信学院本科生创新能力拓展项目学分认定细则
一、学分认定范围学校认定范围以外的竞赛、学术论文、电信学院创新基地相关项目、企业实习实践、参与创新性科技活动及课题研究成果等
成果应能够体现同济大学所倡导的卓越人才培养精神,且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必须归属于同济大学
二、学分认定办法电信学院的本科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下表项目之一并取得及格及以上认定成绩者,可获得2学分
项目提交材料要求认定主体竞赛1、竞赛设计方案;2、获奖证书;3、入围决赛或取得竞赛资格证明
以学院颁布的竞赛种类为准(附件3)学院创新基地大学生创新项目1、创新项目批准书;2、创新项目申请书;3、创新项目结题报告
学院创新基地学术论文1、已发表论文复印件(封面、目录、全文、封底);2、未发表论文录用通知、论文全文
直属教学单位(系)自主创新实践1、含指导教师签字的创新实践活动报告;2、实践作品,如:硬件装置、软件系统等
不包括基础实习、专业实习以及教直属教学单位(系)1学计划内的课程设计报告其他1、经指导教师认可的相关认定材料;2、创新作品,如:硬件装置、软件系统等
直属教学单位(系)三、学分及成绩认定流程1、电信学院分别在每年5月底和12月底进行两次学分认定;2、学生在规定时间前提交学分认定资料与“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创新能力拓展项目成绩认定表”(见附表1,简称成绩认定表),交指导教师初审并给出建议成绩;3、班主任汇总相应专业学生的“成绩认定表”及建议成绩;4、专业教学系主任(创新基地负责人)审核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