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 项目停车场管理系统设备供货合同合同编号:甲方:XXX 有限公司乙方:XXX 有限公司签订地点:中国 XXX签订时间:年月日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向乙方购买“XXX 品牌”智能停车场管理系统产品并享有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执行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两份
一、系统产品内容乙方向甲方销售的系统产品为“XXX 品牌”XXX 系列停车场系统设备
具体清单见附件一
如果清单的价格与合同价格有差别,以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合同总价款为准
二、维保期、质量及服务保障和验收1、维保期乙方提供完整系统两年(自系统设备通过甲方验收之日计算),配件叁个月(人为因素及自然灾害因素除外)的维保服务,配件包括遥控器、红外装置、摄像枪镜头、射灯等,具体细则见本合同第十一条
2、产品质量乙方保证:按国家相关标准,产品内应附有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向甲方销售的系统产品功能与本产品相关的文字说明材料完全符合
3、质量要求:执行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并通过项目所在地特种设备检测机构的验收(如果项目所在地政府机构的需要)产品执行的技术标准:(1)GB17907—1999《机械式停车设备通用安全要求》;(2)JB/T8713—1998《机械式停车设备类别、型式与基本参数》;(3)JB/T8910—1999《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维保期内设备出现故障时,乙方应按照第十条的服务条款提供服务
维修费用(含零配件)由乙方负担(乙方有证据证明相关故障不是乙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该维修费用两倍的违约金
因乙方设备质量原因或其安装原因造成买方或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维保期内甲方应按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