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7 项目分包及劳务派遣管理规定因勘察设计业务需要,我院部分项目需采取分包(含外委,以下简称分包)及劳务派遣的方式完成, 为提高有关勘察设计活动的规范性,促进我院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勘察设计分包管理、我院所涉及的分包过程主要包括需外委的调查、勘察、设计、实验等,提出分包申请的经营单位对分包过程及产品质量负全责
、勘察设计分包仅限于以下种情况:总承包或超出院现有资质范围项目;工期要求急迫,院现有技术力量确实无法按时完成的项目;委托方有特殊要求、必须分包的项目
、院现有资质和技术人员能够满足项目需要时严格控制项目分包,确实存在以上原因需要分包的, 经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并报院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后方可按规定进行分包
、经营单位应根据项目特点,明确分包对我院产品质量的影响,评价和选择分包方, 洽谈和签订分包合同,组织外业中间检查及产品验证,确保分包符合有关法规及院管理制度要求,并保留有效证据
《分包产品中间检查记录》 、《分包产品验证记录》见附表、附表
、分包项目按院《经营目标责任制》相关规定收取管理费,分包合同金额占相关勘察设计合同总金额的控制比例详见下表:分包占合同金额比例控制指标序号项目类别分包占合同金额上限备注超出业务及技术能力,由我院总承包的项目方案设计、总体规划造价咨询 (概预算编制 ) 勘察劳务如事先有约定或联合体承揽项目,需提供书面协议等有效证据
、各经营单位在确定项目分包后,应以书面形式提交该项目确需分包的原因说明书,委托方有特殊要求、必须分包的项目,需提供委托方的书面说明
经营单位提出分包申请时除提交分包原因说明书或委托方的书面说明外,还需提供分包协议或合同、 分包方营业执照、 资质证明及参与项目的人员资格证明2 / 7 等原件及复印件,生产经营部、质量部负责对分包申请进行严格审查,凡违反规定的申请一律不得放行
填写《项目分包(外委)申请表》附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