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温莎郡示范区】项目部委托服务合同幸福基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1 日合同编号:2 【温莎郡示范区】项目部委托服务合同签订地点:廊坊市香河县委 托 方: 香河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甲方)受 托 方: 幸福基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香河分公司(乙方)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对【温莎郡示范区项目部】进行服务事宜, 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执行
一、服务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对【温莎郡示范区项目部】进行物业服务,服务事项包括:(一)安全管理服务:【温莎郡示范区项目部】的安全保卫,现场秩序维护,物品看管,门口车辆摆放等工作,并对突发事件及时进行处理
(二)环境管理服务:售楼处、样板间、室外道路场地、停车场保洁卫生工作,并合理安排现场的消杀工作
(三)工程维修
二、本合同期限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 、按服务需要,为物业公司配备办公场所、使用工具及物料等,便于乙方顺利开展工作;2、监督乙方的服务行为,就服务过程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 、向乙方及时结算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按照物业服务管理要求对【温莎郡示范区项目部】提供卫生清洁、安保服务等服务项目;2、根据甲方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温莎郡示范区项目部】的服务标准及监督、检查等管理规定;3、有权采取批评、规劝、阻止、制止的方式管理各类违反甲方规定的行为;4、依据本合同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四、管理服务标准相关服务标准依照甲方需求制定并实施
五、岗位人员及岗位设置乙方依据甲方要求,设置岗位、人员编制,配置安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