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协议 ( 利润分配模式 ) 2 开发项目委托管理合同委托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甲方)管理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乙方)为顺利推进本项目实施,妥善解决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甲方确定以拥有项目用地使用权的甲方为本项目开发主体,通过委托乙方对本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的方式,处理项目一期和完成整个项目的开发,乙方也完全确认通过本合同约定的委托管理方式来支持甲方完成本项目开发
为此,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并签订协议如下:1 定义就本合同而言,除上下文另有需要,下列专用名词具以下意义:1
1 本项目:指位于东侧、街西侧,经规划管理局批准项目用地的工程,用地面积:平方米,允许建筑面积:平方米
2 项目用地:本项目开发用地占地面积:平方米,证号:国用()第号,地号:,用途:城镇混合住宅,土地使用权性质: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取得时间:年月日,止日期:年月日
3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指规划管理局年月日核发的规建用字()第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 项目设计单位:指设计院(施工图设计),设计公司(方案设计)
5 项目监理单位:指、
6 本项目收入:1
7 本项目开发成本:1
8 本项目可分配利润:指本项目的一期、二期、三期全部完成开发和销售后,3 4 5 期物业管理阶段包括相关物业手续的报批、前期物业管理公司的初选、与前期物业管理公司的移交和衔接等
凡本合同未例举,但属于前期、设计、建造、销售和前期物业阶段可能发生的事务均在委托乙方管理的范围
2委托权限乙方对授权事项在授权范围内享有决策权、指令权、管理权、签字权,但对以下事项乙方必须先报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行使,否则因此发生费用或甲方要求更改而返工、重做、拆除等产生的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支付:4
1 项目各项设计的确定和变更
2 施工单位的确定和施工合同的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