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计划节点预警及警示项目公司按照《综合体项目开发计划模板表》编制完成《综合体项目计划执行书》,经股份公司相关部门总经理和各分管副总裁会签后,作为考核的依据。相关责任单位各自梳理节点完成情况,登陆信息系统及时、如实填报。信息系统将自动计算出各节点得分,并自动统计出各责任单位计划节点综合完成率、按时完成率、红灯数量,每月5 日系统自动发布上述三个维度的排名。上述排名于当月项目系统月度会公布。系统将自动跟踪各节点工作进展情况,并采用黄、红灯管理方法予以提醒和警示。一、黄灯预警1.所有节点完成前, 系统将自动提醒并开启黄灯预警, 具体提醒时间如下:1)周期小于 10 天的节点,在节点完成前5 天提醒;2)周期在 10~30 天的节点,在节点进行到50%时提醒;3)周期大于 30 天的节点,在节点进行到 50%和 85%时分别提醒一次。2.黄灯开启后,系统将根据节点级别依次提醒各相关责任人确认:认人类别责任人责任单位负责人分管副总裁集团常务董事一级节点√√√二级节点√√√三级节点√√3.各责任人、责任单位负责人、分管副总裁应认真落实各节点实际进度情况并如实确认是否继续预警。二、 红灯警示1. 对于到期未完成节点,系统将自动开启红灯警示,根据节点级别,系统将自动上报各级分管负责人,具体如下:认人类别责任人责任单位负责人分管副总裁集团常务董事一级节点√√√√二级节点√√√三级节点√√2.红灯警示后,系统将自动扣分,任何人不得修改,系统将于每年1 月 5日将上年度扣分考核结果自动通知绩效考核小组(由小组发相关部门) 。三、节点延后处理1.对责任单位负责人或分管副总裁确认黄灯预警的节点,应责成各责任人就具体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必要时组织专题会议(各相关部门参加),确定专项计划,并重点跟踪督办,保证后续节点顺利推进。2.对已出现的红灯警示,如不影响紧邻后续一级节点的延误,应由责任单位分管副总裁负责协调, 确保在下一个关键节点内抢回延误的时间;如影响后续一级节点的延误, 在总开业目标不做调整的情况下,应由分管项目副总裁牵头协调解决,确保在后续临近关键节点前抢回延误时间。如果开业时间受到影响,报集团常务董事裁决。3.考核过程中,对各节点考核存在盲区或责任不清时,争议评判权限明确如下:1) 在项目取得正式四证前, 由分管规划副总裁牵头组织、评判、协调决策并发出有效指令;2) 在项目取得正式四证后, 由分管项目副总裁牵头组织、评判、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