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S-QHSE-29 质量不合格及纠正措施控制程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版本号: A 第 0 次修改第 1 页 共 6 页质量不合格及纠正措施控制程序1.目的针对建筑产品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确保及时地查明和处置, 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以便达到过程和产品要求
针对建筑产品施工过程所发生的不合格问题,分析其产生原因,确保将纠正措施作为改进的一种手段,防止不合格再发生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建筑安装施工全过程中发生的不合格及纠正措施的控制
1质量控制部负责本程序的编制、 修改,负责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不合格及纠正措施的监督和管理
2 工程技术部、 质量控制部、 专业分公司负责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严重不合格进行确认和处置
3 项目部负责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不合格的识别和处置
4 有关部室、项目部、专业分公司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不合格纠正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负责纠正措施的记录、收集和信息传递
4.工作程序4
1 不合格的识别4
1 不合格的判定4
1判定依据a)标准产品按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系列验收规范》及设计文件等
b)非标准产品采用设计文件和由其指定的检验评定标准
2不合格的划分a)轻微不合格(指某些仅超出标准规定的允许偏差或某些检验项目达不到标准要求,但对工程(产品)的结构、使用功能无影响的不合格
)b)一般不合格(指工程(产品)使用功能有严重影响不合格
)c)严重不合格(指工程结构、使用功能有严重影响的不合格
2 不合格材料的识别与控制项目经理部材料员和质检员对进场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行验收
根据材料产品的特性,凡按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