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供个人学习参考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1 目的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职责,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
,并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产生安全事故并采取回收措施后,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追究
3 职责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追究食品安全事故责任遵循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1 品管部负责第一时间查找食品安全事故真正原因
2 生产部配合检查生产工作中是否存在生产环节漏洞
3 行政部负责在确定事故责任人后,给予何种处罚的设定及公布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4
1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对事故进行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阻碍他人报告,信息报送不及时的
2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未采取积极有效地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的:拒绝、阻碍、干涉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3 生产监管部门失察、监督不力和监管不到位,造成食品安全工作严重后的
4 未及时完成上级部门和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工作,造成食品安全工作严重后果的
5 对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未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6 未按规定审核发布食品广告,造成严重后果的
7 其他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失职行为
5 对责任人需被追究的责任,根据其行为的性质和后果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理或处分:仅供个人学习参考5
1 情节轻微、损害和影响小的,或尚未造成损害后果的,对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2 情节较重、损害和影响较大,给予责任人开除及一定惩罚处理;5
3 情节极其严重、 损害和影响非常大, 已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对责任人按情节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
6 对重大或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责任人需追究责任的,应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