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瓦检员处罚制度1、 必须按时参加当班班前会
迟到一次处罚 5 元;缺席一次罚款 10元
2、 瓦检员在井下睡觉被矿长、生产矿长或技术员查到一次,罚款200 元;如睡觉造成安全事故,视其责任轻重给予相应处罚,轻者开除矿藉,重者交由行政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3、 瓦检员必须待工作面的所有工人撤出后,方可离开工作地点,假如提前出井,视为脱岗,一次罚款 20 元,特别情况除外
4、 必须仔细按要求填写瓦斯记录牌板、瓦斯日报、瓦斯台帐,且与瓦斯记录本保持一致,做到“四对口”
发现一次不对口或没填写,罚款 30 元,记录填写不清楚,一次处罚 20 元
5、 瓦检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中途不允许出井,有特别情况可打电话汇报,在电话不通时方可出井当面汇报
不在现场交接班,一次罚款 10 元,交接班不写记录,或记录填写不清楚,一次罚款 5 元
待交接清楚后,交班瓦检员方准出井
6、 临时停施工场地点不得停风,若要停风必须设置合格的栅栏和揭示警标,否则发现一次处罚瓦检员 30 元
7、 负责局部通风机的开停管理,管理不到位,一次处罚 10 元
8、 瓦斯超限,瓦检员有权停止超限点的作业,并实行措施处理,否则一次罚款 30 元
9、 不用的风筒,必须堆放整齐,发现乱扔乱放的,一节风筒罚款 5 元
10、 补风筒所用的工具材料随时携带,风筒破损时必须及时补上,否则,发现一处罚款 5 元
风筒出风口距迎头大于 5 米,未接风筒,每次处罚 10 元
11、 在距迎头 30 米范围内瓦斯探头及其传输线由瓦检员负责监管,吊挂在适宜位置,否则一次处罚 5 元
12、 瓦检员脱岗一次罚款 50 元;无故旷工,每天处罚 50 元,特别情况需矿领导批准
13、 工作上不听从生产主管安排,或故意找理由塞搪,一次罚款 20元
14、 瓦检员在井下应做巡回检查,掌握井下各地点的瓦斯变化情况
瓦斯超限应立即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