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发动机型号编制规则为了实现车用发动机排放水平与国际标准接轨,部分发动机生产企业为了区别不同排放级别的发动机,发动机型号不再采用GB/T725-1991《内燃机产品名称和型号编制规则》进行命名,部分发动机生产企业参照国际标准编制了适合企业需要的发动机型号编制规则,为了指导公司的生产经营各环节,正确理解发动机型号编制规则,技术中心对部分发动机生产企业的发动机型号编制规则进行整理,对不适合本公司产品的部分内容进行删减,形成了适合本公司的发动机型号编制规则,本编制规则等同采用发动机生产企业的发动机型号编制规则
一、玉柴发动机型号编制规则(产品全部更名)1、产品型号的组成产品型号由阿拉伯数字和大写英文字母表示,其组成结构如下:重大结构改进代号排放代号功率代号系列代号缸数代号企业代号2、编号方法2
1企业代号企业代号统一用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的标志“YC”表示
2缸数代号缸数代号按发动机的缸数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如6缸用“6”表示,4缸用“4”表示
3系列代号发动机产品以缸径和行程为系列,同一缸径和行程使用同一系列代号
系列代号用大写英文字母表示,其编号按下表规定执行系列代号缸径×行程备注系列代号缸径×行程备注A108×132现阶段不采用E110×112B108×125现阶段不采用G112×132C108×120现阶段不采用J105×125D108×115M120×145现阶段不采用F92×1002
4功率代号功率代号按发动机的实际功率(用马力表示)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发动机的实际功率(用马力表示)的个位不是0或5时,按就近选取
5排放代号排放代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欧Ⅰ排放级别用1表示,欧Ⅱ排放级别用2表示
6重大结构改进代号重大结构改进代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从0开始顺序编号2
7产品型号编制示例YC4D130-20表示:四缸、108mm缸径×115mm行程、130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