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制度一、目的 为加强对外来劳务人员和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防止 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市场从事生产活动的劳务人员及项目、工程承包单位
三、职责 1、负责招用和项目工程发包部门应对劳务人员、承包和施工单位在市场内的生产、生活活动进行安全管理
2、承包、施工单位负责人要对本单位全体人员在市场内的生产、生活安全情况负总责
3、安全办负责对外来劳务和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控制过程 (1)城内用工的管理 用工部门根据生产需要招工时,在签订用工合同中,必须明确双方劳动保护方面的责任,并对录用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对新录用的劳动者,招工部门必须组织进行劳动技能教育培训、场纪场规教育及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接受安全管理及检查、监督、考核
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人员要进行安全资格审查;未经有关劳动部门认可的,不准与其签订相关项目的承包施工合同
(2)工程项目发包的管理 工程项目的发包部门在与承包单位签订合同时,必须在合同里明确双方在劳动保护方面的责任,并对承包施工单位进行必须的安全生产管理和指导
发包部门在与承包、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后,必须组织承包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和施工人员接受入厂前的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并与市场签订《安全协议书》,否则不准入场施工
承包、施工单位,只有在获得有效安全资格认可的前提下,方可参加相关项目的投标
承包施工的法人代表,要对自己单位及其人员在市场内的施工安全负责,要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设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施工中日常的安全管理及与其它施工单位或市场相关部门的安全协调工作,并服从市场管理部门的监督与指导
承包施工单位及其全体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无条件遵守国家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场规、场纪、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