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生活当中,合同其实是广泛存在的,而且合同作为一项法律制度,是一种很古老的法律制度
在咱们民商法的领域,像很多一些新的制度,如公司制度,票据制度,信托制度,都是晚近开始发展起来的,但有些制度,像不动产制度,婚姻制度,家庭制度,包括合同制度,侵权行为制度,在民法当中是一种很古老的分支学科中国人讲合同这两个字都是非常的贴切,揭示了这个所谓的合同的本质,一个“合”,一个“同”,合强调什么呢
不是一个人,二人以上才能是合,所以它讲的是两个主体之间,两个当事人之间的事情
还有一个“同”,双方同意,双方协商一致,这就叫合同
1、合同和契约
合同和契约这两个词在中国古代均有出现,但意义不同
现代意义的合同古称契约,而合同则是验证契约的一种标记
西周时期已有书面契约的记载,当时的书面契约主要有“傅别”和“质剂”两种
“傅别”是当时的借贷券书,是处理债权纠纷的原始凭据
其形式是在券书中间书写一个大的中字,再从中一分为二,双方当事人各执一半
债权人持左卷,债务人持右卷
所以,“傅别”的券书内容与中字均被分为两半
“质剂”是商品交易的买卖合同,也是处理买卖交易纠纷的法律依据
在形式上“质剂”是长短不同的两种合同券书,凡奴隶、牲畜之类的大宗交易谓之“大市”,使用“长券”即“质”;而器具、珍异之类的小宗交易则称为“小市”,使用“短券”即“剂”
它是在同一券书上书写内容相同的一式两份合同,再从中一分为二,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所以,“质剂”虽被分为两半,但各自的合同内容却是完整的
东汉发明纸张以后,人们逐渐使用纸张来记载契约内容,竹木简的契券被淘汰
但是,过去在竹木简上刻划记号的习惯却得到了保留
人们在书写一式两份的契约时,往往将两份契纸并拢骑缝划上几道记号或者写上“同”、“合同”、“合同大吉”等字样,以便将来核对是否属于原件
这种记号就称为“合同”,而这种契约就称为“合同契”
因此,在中国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