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区教育设施的服务半径:1、幼托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1986]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1、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800-1000m;2、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400-500m;3、居住组团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150-200m
居住商业中心的服务半径:1、居住区商业中心步行半径不大于500m;小区、商业点半径不大于300m
2、中小型超市:按照50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1处,在大型综合超市的服务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
(商业网点规划)农贸市场(农贸超市)1、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服务人口1-2万人设一处,占地面积按480平方米/千人(服务人口)的标准配置
(商业网点规划)2、居住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半径:一般服务半径不超过500m
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3-5万人设一处,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设独立门诊
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按服务人口0
5—1万人按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m设置1处
(日照总体规划)公园、绿地保证居民出行1000m半径内有一处综合性公园,在300m-500m半径内有一处小游园
(日照总体规划)城市低压(变)配变站的服务半径:1、供电半径一般不超过400m[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1993]
2、市区供电半径一般为250m,繁华地区为150m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599-1996]3、变电室负荷半径不应大于250m,尽可能设于其他建筑内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4、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10km;110kV/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15~30km;220kV/110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