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成立洗涤租赁公司协议第一章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同意共同合作成立洗涤租赁公司,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作方第一条合作的各方为:甲方:乙方:第三章成立合作经营公司第二条甲乙双方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它有关法规,同意共同建立和经营洗涤租赁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为暂定,并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为新公司)
第三条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有关条例、法规规定
新公司的法定地址为:(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第四条新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章经营宗旨、目标、范围第五条新公司经营宗旨和目标:客户第一、质量第一、服务第一的宗旨
经营目标是:稳定客户,实现布草洗涤厂、服装厂、医院捆绑一体,资源共享,合作共赢
第六条新公司的经营范围:酒店、医院等布草洗涤和租赁(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第五章注册资金、占股比例、利润分配第1页共6页第七条新公司注册资金为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各方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甲方:以现金人民币万元出资,占股(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为%
乙方:以现金人民币万元出资,占股(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为%
第九条甲、乙双方的现金出资,在《公司法》与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内投入到新公司的指定账号
第十条甲乙双方按所持股权比例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分配公司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章合作各方权利与义务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约定的出资金额及形式、时间投入认缴出资,并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新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新公司股东;新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甲方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乙方负责提供布草
每月按照洗涤次数分别支付洗涤费和布草租赁费
第十三条新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二)参加或者推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