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市北仑 XX 县区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是关系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在本区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时,为使全区各街道、各镇(乡)、各部门、各单位能够及时、有效、有序、妥善地做好处置工作,避免事态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事故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北仑 XX 县区安全生产工作行政职责》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 适用范围 (一)本预案适用于北仑 XX 县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由于人为责任或自然灾害原因而造成的较大人身伤亡、经济损失或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二)本预案所称的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较大以上事故(包括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主要包括:1、 矿山企业较大以上事故;2、 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事故;3、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较大以上事故;4、 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5、 较大以上火灾事故;6、 较大以上水上交通事故;7、 较大以上渔业生产事故;8、 第 1 页共 8 页较大以上建筑物倒塌事故;9、 较大以上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和食品中毒事件; 10、较大以上旅游事故; 11、防汛抗台较大以上事故; 12、其它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三)本应急预案最新修订时间为 2008 年 5 月。 二、 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一)接到事故报告后,符合本预案起动基本条件的,本预案即行启动,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各相关部门领导要立即赶赴指定地点,各应急救援部门同时作出快速反应、迅速组织力量,按指挥部命令及时到达指定位置。 (二)现场救援工作在指挥部领导统一指挥下进行。事故救援部门到达现场后,首先由公安部门设立警戒线,由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会同事故发生单位查明现场情况、排除险情、确定救援方案后,再开展其他处置工作。要把抢救受伤人员、疏散现场人员置于救援工作首位,并确保抢救人员的绝对安全,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尽量减少财产损失。 (三)因事故应急救援需要,指挥部可征调区内企事业单位的特种设备器材和车辆,各企事业单位应该无条件服从。 三、 应急救援指挥组织及职责 (一)成立区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称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