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的格式行文制度 第一节 公文的格式 在应用文书中,公文是最讲程式化的文种。公文的程式化,在很大程度上通过书面文字材料形成的相对固定的格式以表现。 法规与规章文书在文面上表现为章条式,诉讼文书和部分经济文书(如合同)在文面上也有一定的格式性,其余的应用文书在文面上相对来说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多样性。一份完整的公文,由文头、主文、文尾三部分组成,公文格式主要是这几部分内容的组成与写作规定。(参见公文示例 1、示例 2) 一、文头格式 公文的文头,又称版头,包括文件名称、发文字号、签发人、紧急程度、秘密等级和份号等项内容。位于公文首页上端,一般约占 a4 型公文纸的 1/3 或 2/5 面积。 (一)文件名称 文件名称,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件”两字组成。如“××省人民政府文件”、“××公司文件”。 (二)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又称发文号、文号、文件字号,是指某一公文在发文机关一个年度内发文总号中的实际顺序号。位于发文机关标识下空 2 行处、间隔线上面居中位置,紧靠间隔线。发文字号使用与正文相同的字体。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序号三部分组成。发文字号中三个部分的书写顺序是:先写发文机关代字,接着是年份,最后是序号。如“粤科院字〔2006〕14 号”,表示是 XX 省科学院在 2006 年度内发的第 14 号文。 发文号中的年份,要用阿拉伯数字完整书写,用括号括起来。不能把“2006”简化为“06,括号须用六角括号“〔 〕”,不能用半圆括号“( )”。 联合行文的发文字号,只标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的作用主要有三个。一是便于登记;二是便于分类、归档;三是便于查找、引用。 (三)签发人 上报的公文需在首页标识签发人姓名。“签发人”是指批准发出公文的机关领导人,标明在发文字号右侧空两字位置处。 (四)秘密等级(密级) 秘密等级是指公文内容涉及秘密程度的等级。秘密等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秘密等级标注在版心右上角第 1 行,两字之间空 1 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则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 1 行。秘密标志为★,无密不标。前标密级,★后写保密期限,如“机密★5 年”。 (五)紧急程度(急度) 紧急程度是指送达和办理公文的时限要求,分“特急”、“急件”。紧急程度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 2 行,秘密等级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 1 行。 (六)份号 份号,又称份数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