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挖孔桩子分部质量评估报告范文合集 人工挖孔灌注桩可行性论证报告-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XX 市双桥千叶.中央广场项目(b1-1-4/03,d21-4/03地块)” 人工挖孔灌注桩可行性论证报告 1、工程概况 1.1 工程概况简述 千叶·中央广场项目位于 XX 市大足区双桥经开区,场地东侧紧邻滨江西路与政府着力打造的景点龙景湖隔湖相望,南侧为双桥经开区主要车行道路车城大道,西侧隔一城市道路分别有政府办公大楼、大型公共绿地、市民文化中心,北侧为规划中的居住区以及北环三路,现状为原始地形。b1-1- 4、d21-4 两个地块拟建物主要为 2 栋天街形式商业、2 栋13/14 层公寓楼、1 栋 17 层办公楼,重要性等级二级。商业采用框架结构,公寓楼和办公楼采用框架_剪力墙结构,采用独立基础、桩基础形式。 1.2 工程场地及地质概况 根据现场踏勘及搜集资料,场地大多被填土覆盖,总体地势平缓,地形坡角一般 2~15°,局部区域基岩零星出露,岩层倾角 12°左右;场地抗震设防烈度为 6 度,按设计标高整平后,场地内土体包括残坡积层及人工填土层两种,土层厚度不均,最大厚度达到 15.0m(zy25);场地内地下水贫乏,仅在填土覆盖的原始沟谷及水塘地段存在少量上层滞水,场地地下水对混凝土结构有微腐蚀;无不良地质现象发育,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中等强烈,对相邻建筑影响小;场地复杂程度等级为中等复杂场地。 2、基础形式的选择 2.1 本工程基础形式以桩基础为主 根据地勘报告,本工程场地内人工填土分布于场地大部分区域,厚度不均,约 0~15m 不等,局部区域基岩零星出露。据此,本工程采用软弱覆盖层以下的中风化基岩作为持力层,大部分区域基础采用桩基础,桩长估计约 6~12m;局部基岩出露区域采用嵌岩独立基础或条基。 2.2 桩基础形式选用的地方法规限制条件 依据成孔工艺的不同,本工程桩基础可以采用人工挖孔灌注桩或机械成孔灌注桩。根据《XX 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第七号)》文件(2012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人工挖孔灌注桩被禁止使用,以机械成孔灌注桩代替。 根据渝建发[2012]162 号文(2012 年 12 月 13 日印发),在不便于采用机械成孔灌注桩的情况下,甲方会同勘察、设计、监理等参建单位组织专家专项论证通过后,可以采用人工挖孔灌注桩。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拟采用人工挖孔在灌注桩,在施工图设计之前,先进行人工挖孔灌注桩可行论证。 3、机械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