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各栋号项目管理人员要按有关要求定期进行考核,考核情况按优良、合格、不合格三级进行评定,具体办法如下:一、考核部门为分公司分管安全经理
二、考核人员为各施工队管理人员及主要班组负责人
三、考核依据:各工种管理人员职责及责任制
四、考试形式:现场提问、实际技能操作、常规性知识、文明管理等方面
五、考试结果:有考核部门综合评定结果
分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不合格的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规定为加强工程安全管理,增强安全管理意识,提高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杜绝出现管理漏洞,强化管理人员的安全观念,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考核细则:一、考核范围:凡历属本公司的建筑施工项目部,各直属公司、专业公司均以本考核办法施行
二、考核内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以及公司经营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三、考核管理分配: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的落实执行,应由上一级部门进行综合考评,其办法如下:1、公司法人代表应以当地主管部门的历年度、季度、月度考核结果为准
2、公司基层人员、各直公司经理、专业公司经理,应每月由公司经理负责会面考核,其考核结果公布曝光,作为被考核人(单位)评定先进个人(集体)的依据
3、项目经理由分公司经理,根据其安全责任制以及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度进行考核,项目部基层人员应每月由项目经理考核,其考核结果,做为工资浮动和奖金分配的依据之一
4、本考核细则只作为公司基层人员的考核标准
四、考核业绩评定:考核业绩全部量化评定,各级管理人员的业绩结果满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优良,60-90分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全年评定优良率在90%以上者,将在全公司表彰奖励并授予安全管理先进个人(集体)称号,奖金1000-5000元,全年评定优良率在60-90%范围以内不奖不罚
全年评定优良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