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各部门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为加强是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提高文明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以,适用于面目部所有管理人员
一、考核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各班组长二、考核时间:1、公司考核:公司每月25日对项目经理进行一次考核
2、项目部考核:项目经理每月20日对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一次考核
二、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为各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逐条进行考核
三、考核办法1、公司对项目经理的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由公司进行培训教育,再次考核不合格,撤消其项目经理职权
考核实行分数制,但其中一项考核不合格,该项目经理为不合格
2、项目经理对其他经理人员的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由项目经理对其进行培训教育,再次考核不合格,项目部不予任用
考核实行分数制,满80分为合格,满95分为优良,但其中一项不得分,认定为不合格
具体考核办法如下:(一)项目经理(1)不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扣5分,不按“三规范、一标准”组织施工扣8分
(标准分10分)(2)出现一次安全违章指挥,不管发生事故与否,发现一次扣10分
不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扣10分,措施不全,每缺一项(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坍塌、火灾、中毒)扣2分
(标准分10分)(3)不按时组织检查,每缺一次扣3分,检查无记录,记录不及时出现一次扣5分
(标准分10分)(4)对职工不进行定期安全教育扣5分,新工人、特种作业人员不经培训,不持证上岗扣15分
(标准分15分)(5)发生事故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扣10分,不制定整改措施扣5分
(标准分10分)(6)不制定各项管理目标和方针扣15分
(标准分15分)(7)分项目标无保证措施和责任人扣10分,分项目标保证措施不全,每缺一项扣2分
(标准分15分)(8)不按时进行考核,考核无记录扣5分
(标准分10分)(二)技术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