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纺织原料成品仓库防火安全管理暂行规定(doc 8 页)(全面版) 纺织原料成品仓库防火平安管理的暂行规定 纺织工业的原料、成品仓库(包括库房和露天货场)是防火平安工作的重点
根据国务院《消防监督条例》和批准的《仓库防火平安管理规章》以及国发[1981]160 号通知等有关规矩,对纺织企业和专业的原料、成品仓库(以下简称原成库)的防火平安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企业和专业仓库,必需严格贯彻各级防火、平安责任制
原成(供销)科长和仓库负责人要树立“平安第一”的思想,把防火、平安工作列为仓库管理的首要任务,认真做好
厂长、经理(包括分管仓库的副厂长、副经理)和专业仓库主任,对原成库的防火、平安工作负领导责任,应常常到原成库检查、督促
第二条企业和专业仓库,要建立健全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全体仓库工作人员和警卫人员都是义务消防员
义务消防队在业务上受专职消防队(员)的指导
专职消防队(员)每季最少应组织一次仓库义务消防员进行消防技术的训练和演习,并制订库区灭火作战计划,使义务消防队成为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消防队伍
第三条原成(供销)科长和守卫科长每月应分离对仓库工作人员和警卫人员进行一次平安教导
班、组长天天要开好班前、班后平安会
分配到原成库的新工人应认真进行三级平安教导,经过消防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技术训练,懂得消防学问,娴熟把握灭火技能
第四条分管原成库的厂长、经理应每月组织一次原成(供销)、守卫、安技、消防等有关部门到库区进行防火、平安检查,并做好记录,发觉问题要落实整改措施,限期解决
第五条原成库应实行分片包干负责的方法,做好库区和库内的清洁净工作,准时清除杂草、杂物,常常检查平安状况
第六条仓库工作人员下班后,库区的防火工作由值班警卫人员负责
仓库管理员(班、组长)和夜间值班警卫人员要做好上、下班的交接验收,下班时要对库房逐一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