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经营管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经营管理部是资金管理、监督各种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人力资源管理、市场化管理的主要部门,遵照国家财经纪律、法规及本企业的规章制度进行经营管理,搞好资产运营管理,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增强企业效益。 一、安全职责 第 1 条 负责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及公司党政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安全指示,加强资金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必要的正常投入,常常深化生产现场,了解、监督生产所需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 2 条 资金管理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和银行结算的有关规定,保证库存资金的定额,严格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进行资金运作,保管各类印章及保险柜的密码及钥匙;保证资金及时发放到位,确保资金运作渠道通畅。 第 3 条 对于安全生产设施的投入,将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及集团公司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确保重点项目的建设原则,加强专用资金的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专人审批,专人监督管理的制度,建立稳定的安全投入资金渠道。 第 4 条 加强资产的管理运营,资产办负责公司资产的现场管理运作,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产运营质量。 第 5 条 负责对公司设备类资产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选购,及时提供,科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不断改善和提高矿井的安全生产能力。 第 5 条 负责制定本矿劳动工资管理办法,根据定额定员编制组织方案、平衡调剂劳动力余缺,配合结算中心,搞好工资内部分配和绩效考核工作。 第 6 条 加强防火、防盗的知识教育和宣传,定期对本单位的防火防盗措施进行检查。 第 7 条 负责督导资产租赁设备的规划、选购、检修等业务的执行。 二、责任追究 第 8 条 对集团公司及公司党政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安全指示贯彻落实不力,造成生产投入不及时,负主要责任。 第 9 条 资金管理没有根据企业会计制度执行,出现个别违反财经纪律的情况,负主要责任。 第 10 条 专用资金的预算管理不全面。违反专款专用、专人审批,专人监督管理的制度,负主要责任。 第 11 条 资产运营现场管理运作不力,没有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出现浪费、流失的现象,负主要责任。 第 12 条 对于确保安全生产的专项资金,没根据规定做到专款专用,投入不及时,负主要责任。 第 13 条 移动设备类机电设备的租赁管理工作,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影响安全生产的,负主要责任。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第 14 条 对以上负直接责任和主要责任的,除按规定追究责任单位领导的责任外,给予责任单位相应的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