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欢迎下载麻醉过程中的意外与并发症处理规范与流程一、麻醉过程中的意外与并发症处理流程(一)医疗事故和纠纷报告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并及时逐级上报,不得延误、隐瞒
凡医疗事故需按规定逐级上报并由科主任上报医务处
发生医疗事故后,当事医护人员应立即报告科室领导并与有关科室医师协商解决,处理有困难,将由科室领导出面协调
(二)成立麻醉科应急专家小组, 并将其工作职责规定如下: 应急专家小组由麻醉科主任、 副主任、 各位副主任医师担任
每次能到现场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对患者的抢救和处理全权负责
专家组负责人由能到场参加抢救的上述顺序中排列在最前位的专家担任
承担麻醉工作的麻醉医师应始终参加应急处理工作并服从专家小组的指挥,处理过程记录于病历/ 麻醉单中
事件后果由上级医师负主要责任,住院医师负次要责任
(三)凡已有或预计有麻醉(包括疼痛治疗)导致重要脏器和系统的功能受损、感觉障碍、 瘫痪、昏迷和死亡时应立即向当日值班专家组成员寻求帮助,同时将事件及地点向科主任汇报,并通知当时在科的应急专家小组成员参加抢救
(四)接到抢救通知的应急专家小组成员在确认自己管理的患者安全的前提下应尽快赶到现场参加抢救
(五)参加抢救的全体医护人员应在专家组负责人的领导下分工合作
应急小组的专家应指挥安排在场医师分工管理呼吸、循环、中枢神经及内环境等
(六)对可能发生医疗纠纷的病例应立即通知医务处及主管领导,报告意外事件、患者现状和可能的问题,并邀请他(她)到现场指导工作
(七)在病情基本稳定后或初步决定放弃抢救后,由专家组负责人召集在场的专家小组成员和麻醉科责任医师与患者所在科室的主管医生和医务处及主管领导商量继续治疗方案指定负责对患者家属谈话的专家和患者家属谈话的基调和主要内容,审核医疗记录等处理事宜
(八)对围术期发生的以下情况均应在当日填写“麻醉科不良事件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