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有哪些呢下面是全文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法律规范和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育质量,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更好服务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指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以下简称职业学校)根据专业培育目标要求和人才培育方案安排,由职业学校安排或者经职业学校批准自行到企(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实习单位)进行专业技能培育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等形式。 认识实习是指学生由职业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参观观摩和体验,形成对实习单位和相关岗位的初步认识的活动。 跟岗实习是指不具有独立操作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实习岗位要求的学生,由职业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的相应岗位,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部分参加实际辅助工作的活动。 顶岗实习是指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到相应实习岗位,相对独立参加实际工作的活动。 第三条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实现职业教育培育目标,增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环节,是教育教学的核心部分,应当科学组织依法实施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应当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校企协同育人,将职业精神养成教育贯穿学生实习全过程,促进职业技能与职业精神高度融合,服务学生全面进展,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育质量和就业创业能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力。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切实承担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鼓舞企(事)业等单位接收职业学校学生实习。 第二章实习组织 第五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指导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职业学校主管部门负责职业学校实习的监督管理。职业学校应将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情况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职业学校应当选择合法经营管理法律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习。在确定实习单位前,职业学校应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考察内容应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