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防火条款【篇一:房屋租赁安全消防协议书】房屋租赁安全消防协议书甲方(出租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承租人):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状况1、房屋名称:门面房屋2、房屋坐落:3、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4、房屋使用性质或用途:5、房屋结构:砖混结构第二条租赁期限6、甲方自年月日将房屋及配套设施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到期,租赁期为年
7、租金不包含水电费、电视收视费、治安费、环卫费、租用房屋装修费等其它违法罚款费用
第三条房屋使用8、租赁期内经甲方允许,乙方有权对租赁房屋内部进行适当装修、装饰,但必须符合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并经消防管理部门同意后进行设计、施工,合同期满后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折算所发生的费用
9、乙方对房屋进行装修时,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并应遵守国家有关建筑、消防、环境保护和卫生防疫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约束性条款
10、房屋消防、安全责任,按照《消防法》及《安全生产法》执行,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11、甲方有权按国家和企业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消防及卫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12、乙方在租房期间应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列等有关规定,不得在租用房屋内从事黄、赌、毒和任何违法犯罪活动,保证租用房屋财产安全和乙方雇佣员工的生命安全
13、乙方必须保证租用房屋期间安全用电,经营场所(包括内设库区)内要有安全通道,严禁使用明火,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建立健全安全值班制度、组建消防安全小组、应急小组,服从消防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消防安全责任14、乙方应实行防火、防盗、安全值班责任制,确定本部门安全责任人;15、乙方针对本部门的特点对职工进行安